粤污普办〔2008〕1号
关于举办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污染源普查办农业组(农业、畜牧局):
为落实《广东省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粤府办〔2007〕72号),切实做好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办决定1月18-20日在广州举办“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数据处理、质量控制;
(二)农业污染源普查技术规范、指标解释及填报说明;
(三)农业污染源普查清查、入户调查方法、技术;
(四)农业污染源普查工作流程和入户调查经验交流。
二、参加人员
各市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污染源普查培训教员4人以及各县(区)农业污染源普查业务骨干1人(具体人员由各市组织落实)。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时间:1月18日报到,19-20日培训。
(二)地点:广州华燕宾馆(广州市先烈中路92号,黄花岗剧院南侧)电话:020-87774381
请将参加培训人员名单(见附件)于1月15日前传真至省污普办农业组,传真:020-37288810
附件:参加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培训班人员名单回执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一月三日
(联系人:陈位超 李爱玲,联系电话:020-37288829)
主题词:环保 污染源 普查 培训 通知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1月3日印发
附件
参加全省农业污染源普查培训班人员名单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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