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潮环〔2006〕117号
各县环保局,市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潮州市环境保护局治理商业贿赂调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按照《调查方案》要求,作好准备,抓好落实。
附件:
潮州市环境保护局治理商业贿赂调查方案
为全面深入落实中央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求,找准我市环保系统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从根本上治理环保系统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我局结合《潮州市环境保护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就环保领域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调查工作,拟定本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摸清环保领域中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表现形式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掌握商业贿赂案件的特点、规律;发现治理工作中暴露的问题,为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预防环保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调查时间:2006年8月
三、调查对象:各县区环保局、局机关各主要职能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行业管理涉及的排污单位、环保资金申用单位等。
四、重点调查范围和内容:
重点调查环境行政许可、环境监督管理、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仪器设备采购和环保基建项目等环节。
1、有无违反规定权限和程序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
2、所有收费、罚款项目是否都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是否全部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收据,严格实行收支二条线;
3、在实施的各类环保检查工作,包括办理各种业务上,是否做到主体合法、依据正确、处理适当;是否存在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行为。
4、在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仪器设备采购和环保基建项目等环节中,行政工作人员有无利用职权参与、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或通过牵线搭桥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
五、调查方式:调查将采取明查暗访、社会问卷、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个别谈话、以及查帐、查有关档案资料的方式进行。
六、调查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抓此项工作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把关,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
2、要做好准备工作。各单位要完善各类资料,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总结好已实施阶段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的经验教训,疏理出本单位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查找不足,理清今后工作思路,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及目标。
3、要确保调研质量。在调查中,要深入群众、深入一线,切实摸准情况,搞清问题,特别是对重点人员、重点部位和敏感领域,一定要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加强监督,做到思路清晰,管理到位,措施有力,切实为调研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4、要加强信息反馈。各单位在调研工作期间,要加大信息反馈力度,把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建议,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局治理商业贿赂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