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22-24日,根据潮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部署,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5个督查组,对潮安县、饶平县、湘桥区、枫溪区、市开发区及市直排污单位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成员由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个成员单位领导组成。督查组听取了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并进行现场检查,主要对澄海莲花山钨矿尾矿水和矿砂污染该市情况、造纸行业整治专项督查情况、重点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情况、工业园区专项整治情况、群众反映的环保热点难点问题和其它与环保专项行动有关的环境问题进行检查。
从检查的情况看,本市各地明显加强对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实责任,认真开展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至8月中旬,本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879人次,检查企业360家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51宗,责令停产企业28家,责令限期整改16家,罚款超过46万元。通过一系列的专项检查和整治,扭转本市环保执法滞后的局面,有效保障了环境安全,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督查组共检查了20家重点排污单位,1个水源保护区和1个工业园区,并对6家被处罚的排污单位进行后督察。
通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督查,掌握了本市各地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督查组提出以下五点要求和建议:一是要落实莲花山钨矿尾矿库环境污染问题省级挂牌督办要求,严厉打击库区违法偷采、洗矿砂的行为。二是要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加大处罚力度,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三是要加快县级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和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四是要加大对环境综合治理力度,特别是加大对水体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五是要进一步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查处执法力度。 |